上星期五午后,一股詭異的氣氛在公司抽煙區蔓延開來,組長靜靜的告訴S同事公司要fire他的消息。其實在兩天前我就被組長告知S同事即將被公司fire的消息,內心掩不住的驚訝,雖然早就知道他近來在公司的表現讓一些客戶不是很滿意,但我總覺得有商談過也許會有轉圜的餘地,沒想到後來主管的決定是fire他,心上有一點惋惜,不過事後想想,如果公司的case讓他這麼沒勁,其實也沒什麼值得留在這邊的意義了,也許他出去外面可以接些自己喜歡的case,重新找回他對動畫的一點點熱情快樂都好。




        我本來想像離職這件事情可能會等到月底才會發生,沒想到事情發展飛速,S同事在當天就開始收拾東西走人了,整個下午的時間開始和主管們討論他的遣散費事宜,還有關於勞退舊制新制的問題,第一次感受到生動的勞資方對立協調,事情後來談得如何我並不是很清楚,雖然我向來覺得我們公司不是很無情的單位,整個小公司氣氛還不錯,不過我還是支持他,該拿的還是一定要拿,這是他為這間公司奮鬥這麼多年來應得的。最後陪S同事去吃了頓簡單的晚餐,他說其實他早就在準備這一刻,就目前而言他對公司等於已經是沒有價值的人了,沒有case做不能賺錢,對公司而言他就是無用的人。 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所謂「價值」這件事情讓我在回台中的火車上思考了很久。到底一個受雇於人的小小上班族對於公司的價值是如何定義?而我們又怎樣定義我們自己在這個社會的價值?是靠著你能幫公司賺得多少錢決定你的價值?而我們是以領到的薪水來界定自己的價值?隨著各人薪水的LEVEL程度來定位我們在這社會的價值嗎?我情願相信事情並非如此簡單,我們個人的價值也不該用如此殘酷的方法被定義才對。人生的意義不是只有工作消費而已,人生的價值不應該是這樣草率的用貨幣定義才對,無論如何,我拒絕我的人生價值被這樣被膚淺的定價。  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我的人生不該只是努力工作,所有的價值不該建築在工作之上,更不應該構建在貨幣上。那我的人生該是怎樣呢?那是這之後要思考的問題了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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