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開春似乎沒有很順利,手機先在年初三晚上遺失在茫茫人海的逢甲夜市,回到台北馬上感冒發燒一晚,隔天起床肚子餓得慌,昏沉沉削完蘋果也順便削了自己左手中指的一小塊皮肉。



        左手中指,這個平常覺得沒什麼重要性的手指頭,本來心想它除了用來表示
「幹」之類的憤怒外,似乎沒什麼其他的功用。但沒想到一受傷起來才發現,打字的時候會用到,洗臉的時候會用到,有時抓癢的時候也會用到,畢竟它是我左手裡最長的一根手指頭,不管怎樣動到左手的時候都會接觸到它。受傷才知道左手中指的重要,左中啊,對不起,我太忽視你了。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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